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进屋公路未处理好

2018-5-26 10:23:30发布18次查看
我名姜太华,住宁乡县黄材镇涓水村龟山组一条进屋公路无法修好,因村干部伍国军挫是弄非、阳奉阴违、仗势欺人、导致村镇干部不能公平公正处理两年来的事情处理不合理,请求上级机关来人调查处理,以防矛盾激化。
祈求人:姜太华


关于姜太华所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宁乡县黄材镇涓水村龟山组村民姜太华于2014年与同村同组的姜中益夫妇因避免山水排放使其承包水田山堪崩垮,改由在姜太华的出路边所建水沟通过,姜太华不同意而发生纠纷,致姜太华出路被姜中益拦断(该路所用地为姜太华与姜中益兑换)。2015年,姜太华计划把该路硬化,又旧事重提,不同意水沟过水,并执意要在组级集体用地取土填路基,又与姜中益夫妇发生争执。
二、处理情况
去年纠纷发生后,村治调主任伍国军即介入进行调解,及时阻止了姜中益夫妇的断路行为,但村级调解没有成功。此纠纷上报到镇政府后,黄材镇纪委书记及司法所长到双方家里及实地进行了调查并做了工作,并于当月又与黄材镇综治办主任、联村干部及涓水村村干部一起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作出了两个处理意见;1、姜中益夫妇不得再拦断公路,保证了姜太华的公路畅通;2、为了姜中益水田作物的安全,山水排放还是在姜太华所建水沟内通过,但不得影响姜太华排水,更不得给姜太华带来其它任何麻烦。
我镇接县长热线信访件后,2015年4月14日我镇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联村干部及村治调主任于当天下午到姜太华家了解了情况:姜太华出路一直畅通,并准备进行硬化,因其旧事重提,不同意水沟过水,同时执意从组级集体用地取土,这可能导致上方的土地塌方而影响到姜中益的农田,所以姜中益的妻子出面阻止。工作人员根据了解的情况向姜太华就法律及邻里关系的处理等方面作出解释及思想工作,要求其执行去年的处理意见,并强调其不得在组级公用地取土来填充路基,避免引发崩坍,影响其他权益人的利益。在多次由镇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处中,伍国军同志既未参与,也从未通过其他方式影响政府人员进行处理。                                     
特此汇报!
黄材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

宁乡黄材镇人民政府 2015-03-23 11:20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