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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易胜军,菁华铺村付家塘组村民,因双胞胎孩子先天性肛门闭锁,在省儿童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59365元,预审保内医疗费用44975元,出院后在城乡医疗保险中心报销医疗费用17900元(44975÷17900=40%)。按照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人社[2013]44 号《宁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省级定点机构(省儿童医院属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的比例是40%,因此易胜军孩子医疗费用报销符合标准。并且在7月份我乡社会事务办帮助其在宁乡县低保局申请大病医疗救助3000元。
宁乡菁华铺乡人民政府 2014-07-30 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