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
我家装修之前管道堵塞过3次,物业解释楼上装修垃圾太多.
2010年2月入住.
2010年夏天的一个晚上11点多发现堵塞了,物业叫人把楼下的管道疏通了一次.(管道在现物业员工住房里面.)这次,物业解释是结构不合理,是开发商的原因.
2012年2月13日.
物业打电话问我家漏水吗? (事后她说楼下有漏水现象.) 但物业并未疏通管道.
2012年2月25日11:05.(星期六)
在家发现堵塞.物业叫人来疏通我家厕所管道.但未疏通楼下的管道.
3月11日10:16.(星期天)
我出去买菜回家,发现门外有渗水,开门一看,家里污水横流.家里面的阳台,小卫生间,大卫生间都往上涌污水.地板家具全泡在污水里,我花十多万装修的房子毁于一旦,叫人心痛啊!现在家不能归,有房无法住.
在2010年夏天那次疏通之后,到2012年2月25日之间,一年多的时间里面没有堵塞,说明楼下管道疏通非常关键,可那里一直住着员工.在这期间从来没有定时定期疏通过管道.我家这种局面都是物业的不作为造成的.这严重影响到了我家的生活,耽误了我们的工作,影响到了我女儿的学习(初三).然而物业公司一天推诿一天,于我们的利益而不顾.
今天我们去找物业,希望物业赔偿损失,他们态度非常强硬,说要我走法律途径,找3~33楼的住户赔,说管道堵塞是上面的人丢了东西,堵塞了管道,物业公司说没有责任赔偿损失.
其实这个事情物业公司发现下面漏水这个隐患后,就去疏通下面的管道,这个事情是可以暂时避免的,所以造成的损失,物业公司完全有责任赔偿.
我们每个月交物业费,却买来了罪受,天理何在!?
另外我对该房管道的结构持怀疑态度,安装是否科学?因为这个事情,我的左邻右舍都发生过.我知道的还有:2栋的308也像我这样,堵塞得损失惨重.
现在,我希望有关责任部门督促京电物业赔偿损失.我们老百姓是投诉无门啊.
已经当事人电话沟通,将根据事情发展,进一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