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邓安均同志:
您好!
您通过县长信箱转来的咨询函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查实,您于2013年下半年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从2013年12月起每月享受1401.12元的在职人员伤残津贴。纳入工伤保险之前的待遇按县人民政府相关改制文件的精神执行。关于您希望补偿十五年内退工资的诉求,可以向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30日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9-24 2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