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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的两个农机推广站,人员怎安置

2018-5-25 5:47:47发布16次查看
【该内容不公开】


罗永灿同志:
你好!
你要求工作上班的心情我们是理解和同情的。但目前尚不能安排你一个合适的岗位,也不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因为你目前的下岗不是哪个单位、哪个个人造成的,而是体制不健全不顺畅造成,所以请你理解。同时也希望你努力寻找就业机会,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
至于你反映“两个农机推广站”的问题,我们经过核实,事实是这样的:你所在的“宁乡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由“宁乡县农机研究所”更名而来,承担的是农机产品的研制、开发及推广所研制产品的职能。由于技术力量不足,没有研制几种适合市场的产品,更无法进行研制产品的推广。所以你单位的职能有名无实,最后导至1997年全员下岗,36人下岗生活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特困救济款等所有费用均由农机局承担。目前你单位所需三险一金每年需要66万多元,县财政每年拔款5万元,超出的保险应缴部份由农机局承担。
至于“农机技术推广站”是经县编办核定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是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的,承担全县农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职能,其人员是由农机局内部调剂解决,并不存在你所述的“成立了‘农机技术推广站’就取代了‘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的职能、导至了‘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的全员下岗”。该站没有成立前“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也没有农机新技术推广的职能,而只有推广自己研制产品的职能,并且这种职能也没有很好履行,更不存在“农机技术推广站”利用国家补贴政策成立实体大发其财,并导致贪污腐化的发生。易和邓的贪腐行为是因为个人修养不足、贪欲膨胀而导致的,纯属个人行为,已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与“农机技术推广站”的成立并无因果关系。“农机技术推广站”的成立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并无违法违规之处。
当然,你所提出的要求我们只能一边等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来解决你们这种处境事业单位的问题,一边努力发展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实力,扩大就业来保障你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并逐步解决你们的问题。
                       宁乡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4月8日

宁乡农机局 2013-01-17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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