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潭阳社区外嫁女及其子女土地征收补偿的维权
2018-5-25 5:37:46发布21次查看
尊敬的政府部门各领导:
您好!
我们是潭阳社区的合法村民,因为出嫁被莫名其妙的按上“半边户”的不平等称谓,同样按国家103号令征收,我们疑惑:半边户不是村民吗?不是人吗?半边户就没有应该的国家补助吗?就因为潭阳的的土地面积少,只有当地的男孩就有吗?男女平等吗?难道黎托乡整个拆迁的方案不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吗?就因为村干部一句“潭阳的土地少,男性生的子女有享受”,半边户生的子女就没有享受吗?难道就一句话,我们半边户的福利全部没有吗?征收是一辈子的事,我们吃什么?是国家征收还是潭阳村干部征收?村干部一个一个的敷衍半边户。这样公平吗?为什么平阳,川河,边山,东山,侯照、栗塘社区全部半边户享受了该有的国家所有福利?不都是黎托乡吗?一个乡的区别这么大吗?为什么潭阳的干部就是敷衍,连半边户子女的资料都不收了,找村部办事人员,敷衍我们找村长书记,村长书记一次次去办公室会不到人,村干部,书记就这样为村民服务吗?我们的父母官就这样为我们老百姓做事吗?好不容易一大早等到村长书记要求给予明确答复,却给出了模棱两可的回答,我们从法律角度提问,村长书记却拿封建老思想老政策反驳我们的提问,明明是国家征收为什么却要以党员代表会议决定我们小孩应有的赔偿款?如果村民自治与法律相违背,我们绝对抗议。
恳请政府各部门领导查明真相,督促我们潭阳社区筹委会在征收赔偿费分配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位潭阳合法公民得到应有的合法权益,还所有公民一个公道。
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分配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
雨花国土分局
20116-01-07
潭阳社区居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在潭阳社区已召开了两委成员和议事小组成员的相关会议,明确拆迁土地补偿和劳动力安置等利益分配时,要依法依规进行。社区还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明确半边户及子女拆迁后可以享受土地费分配。目前,防洪堤和沪昆铁路项目的土地费发放已涵盖了半边户及子女利益。
感谢您的反映关注!
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
2016年1月4日
雨花国土分局、黎托街道 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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