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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相邻用水排水、通行纠纷律师

2021-6-20 22:56:06发布6次查看
  • 业务分类: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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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相邻用水排水、通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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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用水排水纠纷、相邻通行纠纷的主要形式有:
相邻用水、排水纠纷:
1、水源不足时,因引水、截水、蓄水而产生相邻用水关系纠纷。
2、水源过剩所导致的排水纠纷。
相邻通行纠纷:
1、通道堵截、挤占纠纷。
2、通行权利纠纷。
3、通道变更纠纷。
4、通行损害赔偿纠纷。
一、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五、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六、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七、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设立在广州市的繁荣中心,毗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广州市著名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同时与各级政府、司法单位有着良好的交流和工作关系。在办理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方面,我所更是在业界享誉盛名。本所拥有强大的资深律师团队,汇集了来自全国知名学府的法律人才,实战经验丰富,拥有不少业内津津乐道的成功案例。团队领头律师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3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陈健斌)
张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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