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桥街道友谊村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办理。
2018-5-23 17:27:36发布62次查看
高桥街道友谊村安置房是否可以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 村民自己的安置房是否可以对外出售。
市民:
您好!您于4月19日关于《高桥街道友谊村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办理》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1、友谊村安置房是否可以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农民安置房在提供相关手续(集体土地红线图、两安用地批单等),缴纳报建九大项费用后方可到区城乡建设局房产科办理小产权证。
2、村民自己的安置房是否可以对外出售问题。一是根据农民安置房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安置房是为了保护失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的;二是农民安置房的建设用地性质属于集体用地。基于以上两个原因,农民安置房是不能买卖的。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4695020。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3日
高桥街道 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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