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张金平先生
您好!
您在县长信箱栏目中反映有关于“生育津贴未正常发放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经了解,现答复如下:
您自述配偶是宁乡县第三人民医院儿科护士,产假期间每月工资仅为三医院发的基本工资并未享受生育津贴补助,希望了解职工生育津贴的发放问题。
经查实,您妻子为宁乡县第三人民医院正式职工,其工资由财政统一拨款,故不享受生育津贴补助。但了解到您妻子每月仅领取单位发放的两百多元基本工资,不符合女职工产假期间的补助标准,我局已将此情况反馈给财政局和卫生局,届时两局将召开会议统一职工产假期间补助发放标准。
现您对我局工作人员的回访表示满意,如若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咨询:88981059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2-21 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