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边防三师退伍参战老兵,中央2007年发99号文件规定我们应从o7年10月享受参战优抚金,与我一同入伍的同乡战友编在部队的同连同一个排的战友享受,唯独只有我到今年元月才享受,根据公正公平的原则请领导补发6年的参战优抚金,让我们这些参战老兵有生之年享受党和人民给的这份爱,望您殊解决为感 。
关于要求补发参战优抚金之事:依据《湖南省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若干问题解析》的通知精神,其中文件中明确表述,当事人因故未能及时申报的可以补报,从审批之日的翌年1月1日起发放补助金。
宁乡民政局 2014-10-29 2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