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
我们是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聘请的保安,目前的工资为1600每月。我们的上班时间分为四班分别为:早上8点至中午12点,中午12点至下午6点,下午6点至晚上11点30分,晚上11点30分至第二天早上8点。日常工作由综管办委托芙蓉区第二治安管理大队进行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第二治安管理大队对火车站周边地区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现场保护和处置及综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工作期间我们每月规定休息两天,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我们中间在火车站综管办工作时间最长的为18年,最短的为4年。平均工作年限为10年左右。在2014年3月之前综管办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缴纳社保,更没有发放加班费和年休假的补偿金。在2014年3月3日要求我们签订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为此我们提出按我们实际的工作年限补缴社保及发放之前的加班费。综管办口头表示只愿意900月每年进行补偿。我们通过咨询了解综管办的这种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我们对综管办的这种行为表示强烈的不满,长沙火车站地区商业繁荣,社情复杂,各色人员聚集、社会矛盾较多,治安环境复杂。我们为了火车站的各项秩序平安稳定,我们付出了辛勤的汗,但是现在综管办的这种做法让我们寒心。在国家强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大背景下,综管办有法不依,工作推诿,欺上瞒下的这种行为请您予以关注和解决。
好!您的信件《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有法不依》已经市长、区长信箱转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沙火车站地区是省会的形象窗口,也是长沙重要的交通杼纽。维护好该地区的良好秩序,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多年来,由于火车站地区职能管理部门力量有限,我办聘用了数量较多的保安、城管协管员等几支队伍协助维持治安、交通、经营、市容秩序,你们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我办对全体聘用人员、对您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于广大临聘人员的福利待遇问题,我办几任领导都十分重视,为了提高你们的收入水平,一直以来与各方协调争取,做了大量的工作,事实上,你们的工资福利也在逐步提高,由当年的每月300多元增加到现在的每月1600元和一定的福利。去年底又积极争取将你们纳入公益性岗位,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福利,待遇又有所提高且规范化。针对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事宜,由于涉及人员多,追逆时间长,需要综合考虑和平衡前后各个时期临聘人员的利益关系,处理十分复杂;而且我办资金十分短缺,目前的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甚至影响正常管理工作,解决多年历史遗留问题缺乏财力支撑。但是我办还是尽力照顾到临聘人员的切身利益,想办法筹措资金给不再聘用的临聘人员予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希望您及广大临聘人员予以理解。
在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里,特别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依法行政、为民服务,是我办的工作准则,绝不会对曾在火车站地区工作的临聘人员的利益置之不理、欺上瞒下,而是积极努力地想办法解决,希望您及广大临聘人员多支持配合,以求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