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关于县长信箱“房产局窗口办事效率低下”一贴的
回 复
周城: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您在来信中反映我局购房补贴兑付窗口办理效率低的问题。因购房补贴兑付的审批工作系多个部门联合审批,而其他窗口为我局房政业务办理窗口,购房补贴兑付窗口与房政业务办理窗口受理系统不属同一操作系统,需多部门分别审核才能完成,属我局阶段性临时窗口。
2、关于您在来信中反映的资料不全不能办理的问题。我局在《关于兑付第三届宜居文化节首次刚需购房补贴的公告》中明文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办理购房补贴兑付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宁乡县购房补贴申报审批表》1份(现场领取);
②、购房者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共有产权的须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
③、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购买二手房住房的,持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凡符合条件的购房业主均可在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6月6日期间的工作日持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审批后兑付。
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支持理解我局工作,也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和监督我局工作。
宁乡县住房保障局
2014-6-4
宁乡住房保障局 2014-05-30 1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