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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洞井街道信访办行政不作为

2018-5-22 19:35:30发布72次查看

本人九月九日提交信访资料,街道表示受理,多次要求提供受理书面文书,其找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后多次投诉后十一月提供,现在距离信访接受,已经103天,洞井街道一直未提供答复意见书,已经严重超出信访条例规定的六十天终结,或者情况复杂延迟三十天的受理期限,每周多次上门要求提供,但是一直无故找借口拒绝提供,本周一答应最迟周二给,周二又答应周三给,周四去了又答应最迟本周一定给,身为政府机关领导,如此忽悠平民百姓,如此行政不作为,难道洞井街道信访办不作为,我就没有继续上访的权利嘛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因2014年9月9日至11月17日期间,您先后提交了4份书面信访诉求报告,鉴于信访人数不断变化,信访诉求不断增多,街道研究决定以2014年11月17日书面信访材料为准,开展调查,并于11月19日送达《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街道信访办已于2015年1月6日出具《关于何昱煦等人信访问题的答复意见》,您已签收,办案程序和时间都符合《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至于2015年1月7日,您再次提交的书面信访诉求,鉴于之前已作书面回复,故街道于2015年1月14日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已于2015年1月16日向您送达。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
2015年2月15日

洞井街道 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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