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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针对民办幼儿园乱收费现象的投诉

2018-5-22 15:25:10发布37次查看
我们是一民办幼稚园,近期收到宁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我园餐具与水质检测的年收费项目1200的发票。对此收费名目及收费额度提出质疑:公办的幼儿园都是国家交了,我们民办的怎么要收这么贵~,民办幼儿园都是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奉献,这种巧立名目的收费还请政府监督清理。


2016年4月14日,我局收到县长信箱“反映针对民办幼儿园乱收费的投诉”问题的交办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科室及县疾控中心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宁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县卫计局二级单位,是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等五大卫生监测。学校、幼儿园饮用水监测、消毒监测为学校卫生监测的内容。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疾病预防体系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4]1161号)县疾控中心收取学校幼儿园饮用水监测、消毒监测费用。学校、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监测共进行15项指标的检测(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肉眼可见物、臭和味、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总硬度、氟化物、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铁、锰、砷),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疾病预防体系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4]1161号)用仪器法检测单次收费标准1462元;消毒监测收费标准320元(每样80元,每次不少于采集4样)。县疾控中心与县教育局协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公立幼儿园、义务公办学校)由县教育局统一支付检测费用,而县直高中、私立幼儿园和私立学校由被检测单位自行承担,适当给予减免部分费用。近年来学校、幼儿园饮用水监测工作的开展,大大降低了我县学校水源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刘恩希所办幼儿园为民办幼儿园,此次进行饮用水水质监测和消毒监测,依据与县教育局协定的减免原则,此次收费为1200元(水质监测1000元、消毒监测200元)。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现场采集了幼儿园供给幼儿饮用的直饮水2500毫升,以及消毒监测样品4个,开具了收费发票以及《样品采集记录表》、《检测检验委托协议书》,因此不属于乱收费现象。
感谢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宁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5日

宁乡卫计局 2016-03-2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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