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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岸街道望龙社区天园假日中心(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14栋304业主涉嫌违法问题至今未改,现又霸占公共区域

2018-5-22 10:14:21发布39次查看
尊敬的区长同志: 您好。 本人去年6月反映的天园假日中心(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14栋304业主违法问题,至今一直未处理,该业主愈发变本加厉,现在又恶意霸占公共车库,占用公共空间私自扩大地下室面积(车库左边),并且恶意霸占公共绿地(车库右边),置法律于不顾、置城管综合执法于不顾、置贵区整改督促于不顾!本人再次向区长违法情况反映如下:
一、经贵区核实属于住建部门执法范围的3点
1.拆除承重墙(共3处,均是建筑外立面)2.地下室面积的划分(应按开发商图纸划分而不是简单各有一半,将原本带钢筋的墙敲掉外移,占用了公共过道面积也请贵区核实)3.水管管道的改造(内部改造成卫生间并将不具备居住功能的地下室单独出租,给防水、卫生、消防甚至人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北京火灾就是惨痛的教训)
二、属于街道、城管部门执法范围的3点
1. 拆除3楼原有围栏,外扩加大后再搭建封闭阳光房,肆意变动了建筑主体,带来严重安全隐患。2.霸占公共绿地(车库右边),将原有树木全部砍掉,毁坏原草地铺上水泥,并用车库门完全封闭。3.外扩了建筑外立面(车库右边与地下室相连部分,扩大有4-5个平方。
任何房屋改造,应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也应选取有资质的设计院、装修商,对改造部分进行评估,影响其他住户部分应主动征求其余业主意见,公示并征求同意后进行。望区长督促相关部门仔细核查,涉嫌违法违章的,恳请区长责令相关责任人恢复原状,多谢。

12月19日,我局收到了关于群众的信件投诉(信件编号:8494),称在远大二路236号天园假日中心14栋304业主占用公共用地和在公共空间搭建违法建设的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办之前也收到过类似的投诉情况,并且就相关情况已于2017年2月9日向马坡岭街道办事处下达了芙城管委督(2017)第006号函。马坡岭街道办事处接到函告之后,立即安排城管执法队员以及工作人员上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现场查勘,该处搭建系304户主为防止房屋漏水在三楼的平台装修时采用玻璃房进行封闭,根据《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二楼装修行为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相关规定见附件),街道当时已经通知住建部门介入处理。
12月19日,我局再次收到群众信件投诉,立即向马坡岭街道下达了芙城管委督(2017)第061号函,要求马坡岭街道立即处理。马坡岭街道办事处就该处的群众投诉问题已经组织马坡岭城管执法中队、区住建局执法队、马坡岭街道建设办、锦林社区、天园小区物业、被投诉业主徐清林,到现场进行处理。经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系同一栋房屋上下层,在购买房屋时,每两层均有公共用地,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了纠纷,该问题在协商和沟通过程中,街道要求天园假日开发商及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协商解决。
关于搭建玻璃房问题:经过街道以及城管执法中队初步情况收集,了解到该小区已有多处房屋已经搭建玻璃用房并均已投入使用,马坡岭街道将会同物业及相关部门对搭建玻璃房等违建现象逐一摸底,报请上一级部门,予以综合排查,该拆除的依据相关法规坚决予以拆除。

芙蓉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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