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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的幼儿园这样不公平对众的权利

2018-5-22 6:10:38发布10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在长沙这块热土上走了八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八年来从最底层的电脑技术员做到了现在的网络工程主管,我副业买过盒饭也当过电脑城的小老板,深知从商从工的艰难,更知道有些部门的黑暗,但我今天遇到的事激起我从未有过的不满,所以我静下了心,给您写了这封信。
两个星期前由于工作的需要,我把刚二岁孩子送到了我们小区的幼儿园,仅一个多星期后,孩子感冒了并感染成肺炎,治疗后转到我常德老家去带了。那么愤怒的事便开始,交的一个月学费现在园方只同意退一半的高温费及30元的伙食费,学费一分不退。并说这是规定,我当时就想问问那位园方,既然是规定,入园时你说了吗,我签字了吗?,凭什么退钱时就来个什么规定,谁给予的这种对民众不平等的规定。所以我拿起电话给相关部门进行了反应,但得到的答案是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脱。
教育既然是一种国家与人类社会生产经验得以继承发扬的基础,那么在人类刚接受这种基础时就要受到这种不平等不公平的对待,那人一生的性格会怎样发展,社会又会怎样发展。
做为父母,努力工作就是为了孩子能在一个好的环境下健康成长,我们所能教的是在一个好环境下教会他一个好的做人习惯,但如果环境是这样,那么他的做人习惯我们又要怎样去教。
我的工作大部分时间都在网上,网上有很多很多我这种情况,他们的解决方式我不赞同,但在我现在的心情下也不会反对,在得不到相关部门答案的时候,这也许是最后一博的方式。
也许这封信会有去无回,但我真心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回复。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该幼儿园确实存在不按物价规定另行收取高温费等违规现象。现已对幼儿园提出严厉批评,责令其退还多收费用,并在园内设立收费公示牌,接收广大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芙蓉区教育局民办幼教科
201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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