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针对浏阳河畔北苑5栋1单元203室的违章建筑已投诉多次,直至2012年城管才来此执法但并未强制拆除,本人又于2013年3月开始多次询问芙蓉区城管大队但得到的回复是还在走程序具体的执法时间不能确定,今年本人于六月再次向芙蓉区城管大队投诉,但是芙蓉区城管大队的办事流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和诸多疑问:1、203的违章建筑是2009年搭建的为何直至2012年才上门执法?期间投诉了无数次?2、既然城管已上门执法为何不强制拆除?执法的时限是多少?难道要等到2015年再次投诉?3、既然早已认定是违章建筑又为何在今年要街道出面调解,是否违背了相关法律和职业道德?
本人一家人已受此违章建筑干扰时间长达5年,严重影响了居住的相关质量,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
(因投诉的时间写错了,投诉已这份为准)
我街道收到芙蓉之窗区长信箱信件处理单关于“浏阳河畔家园5栋1单元203室违章建筑严重了居民生活”的问题之后,街道及社区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对当事人下发了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但当事人没在规定时限进行整改,我街道于7月7日组织城管执法中队,城管协管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民工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