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区长:您好! 我是东岸街道合法公民,我向您反映芙蓉区交警大队11中队干警和拖车师傅象强盗和小偷一样野蛮执法问题,2012年五月3日中午1点40分左右,我经过马王堆水果市场,想进去买的水果和小菜,于是就将小车停在马路边上,当时那里停了一排小车,也没有看见禁停标志。我进去买完菜不到10分钟,出来就发觉我的小车不见啦!路边有好心人提醒是交警把车拖走了!我的车停在那里并没有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啊,为什么不通知一声就把车拖走了呢?而且不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感觉公民的财产太没有安全感啦!希望区长大人能告诫他们能人性化执法,别再野蛮强盗式执法啦!谢谢!我的电话:18684739921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据调查,该处设有禁停标志。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