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宁乡县县长:
首先感谢你从百忙之中看我的邮件。我是偕乐镇福建村二组居民,本人从小长大的地方山青水秀,环境优雅。可是自从我家屋后有人非法开采石头后,现变得基本无法正常生活。此采石厂开采几年以年,我家及附近十里村民连年干旱,因大量采石导致地下无法储水。一坐一坐山坡移为山洞。方圆几十里树木砍伐变荒山。此采石厂没有任何资质,且日夜开工,扰民,根本不存在安全生产。燥声及灰尘导致百姓无法正常作息。更可恶村上书记及镇政府成员官奸勾结,作为保护伞非法占有村民风景林地,无法无天。经常直接以红包的形式堵村民的嘴。再这样开采下去,此地以后连年干旱将无法正常生活,为了现在的鱼翁小利,导致子孙后代及几千百姓无法生存,请问到时还是由政府来解决起居问题?得不尝失,请政府赶快采取有效措施,无需通过媒体及网络的力量解决。本人盼回复,谢谢!(备注:此采石厂规模 非常之大,每日收入就达几十万,存在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迫在需要解决。)
对于投诉人张晓“揭发福建村三和采石场非法开采”一事,我镇就其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答复如下:
一、三和采石场不存在非法开采问题。三和采石场开办于2007年4月,是一家经过职能部门审批、证照齐全的合法企业。该采石场的开采区域,是严格控制在县国土局所划定的开采范围内,其生产用地都是通过与当地村组签定租地合同和协议这一合法途径取得的。
二、三和采石场不存在无资质生产问题。三和采石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取得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同意后,并严格按照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不存在资质问题。
三、镇、村干部未参与采石场生产经营,更未从中谋取任何私利。采石场一直是独立生产经营,其所租用土地是与当地组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签定合同、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后使用的,镇、村未对合同签定过程进行干预,村民委员会只是以监证单位的身份参与其中。在处理当地群众与采石场的纠纷时,镇、村都是公平公正处理,不存在偏袒、保护采石场方面。
四、采石场的正常生产给当地自然环境、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镇、村与主管部门加强了对采石场的监管,促使其采取洒水降尘、限时作业等措施尽量减小影响,同时加大水土保持投入,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采石场方面也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安排。
宁乡偕乐桥镇人民政府 2014-06-15 1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