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您好! 我们是芙蓉区东文庙坪120号居民,1990年省人民医院在我们这里征收建职工宿舍,于93年建成后我们当地居民回迁,因楼房属于违章建筑(长沙市规划局已认定楼房部分建筑属于违章建筑,另有证明文件提供)导致住房无法验收,致使错过了长沙市94年的公房变私房的政策,也导致了我们当地居民的房产证至今无法办理、落实。普通居民居无定所,也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如果发生火灾,消防救护车都无法进入实施救援,此事也向省人民医院领导反馈过,但一直没有答复和结果。望芙蓉区领导核实并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谢谢!
近日接到关于东文庙坪120号居民关于房屋房产证未办理的投诉,经过我街调查如下:1990年,省人民医院基建科在开发该处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私自改变房屋图纸,占地面积未经各级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扩大,造成消防通道太窄,消防车无法通行,因此曾受到市规划局处罚;2、房屋质量不合格;3、楼栋间距不合格,因此导致93年市质监站、市规划局、市国土局都未验收。
而根据长处遗〔2015〕1号文件精神,纳入本次房产办证遗留问题的处理对象是指本市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有全部或部分国土与规划报建手续,至今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已批准预售且已实际销售投入使用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2.依照当时房改政策批准房改或者经市住房主管部门出售,未完善相关手续的政策性住房;
3.国有土地征收的安置用房;
4.企、事业单位自行建造的房产。
经市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可以按照遗留问题办理产权登记的其他房屋。
而东文庙坪120号不属于该范畴,无法申报。
定王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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