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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预交学费不能退还的事

2018-5-19 12:33:49发布14次查看

尊敬的雨花教育局领导:
             您好!
我是雨花区黎托街道黎锦苑小区的,我小孩就读黎锦苑19栋205号华星幼儿园,我在7月10日预交了1000元的学费,7月11日下午我去和幼儿园谭老师协商,说我小孩不想在这里就读了,想转到其他幼儿园去读书,希望将昨日的预交学费给退了,谭老师说预交后就不能退了,只能读完这1000元学费。今日我又将此事给我公司领导说了,领导去幼儿园找老板协商,幼儿园老板根本就不跟我们协商。我是没有办法,也无处申述,才找到教育局领导,希望领导百忙中抽点时间帮我处理下此事,谢谢领导!


市民:
   您好!
   您于7月13日关于幼儿园收退费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初步查询得知该园并没有在教育局登记注册,属于无证办学机构。建议家长不要将幼儿送到此类园所,应选择在教育局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入读。
   无证办学机构纳入雨花区政府清理整治无证办学的工作范畴,建议您将该园所的详细信息反馈给所属街道,由街道根据涉无证办学机构的轻重缓急情况依次上报区政府,纳入联合执法范畴。
   关于幼儿园收退费。幼儿园收退费必须遵循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即幼儿入园后因故中途转园、退园或请假,要求退费的,保教费和住宿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周计退。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588022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0日

教育局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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