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叫李降若,是一名退伍军人,现住长沙县金井镇王梓园村简家组,于1979年9月份应征入伍,新兵集训后1979年12月份分配到某工兵营,直接送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前线,参加布雷、修炮阵地、防炮洞等时达一年之久,白天干活晚上放哨,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与我一同上前线做一样的事有湘潭县的苏凯旋、彭守今、楚友良、周锦章、彭丙炎等人都享受了优抚待遇,已有三年多,他们是按自卫反击战之后大部队撤退,一直留在前线施工时达两年之久,作为参战部队享受的优抚。
恳求有关领导调查核实,有望解决我的优抚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李降若
联系电话: 13874853612
2018年2月27日
怎么没有有关部门的答复呢?
李*若同志:
您关于“反映参战的问题”信件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仔细查看了您的退伍档案,您是1979年12月入伍,1982年1月退出现役,服役于164师工兵营,按照上级有关资料记录,您164师参战时间是1979年2月17日-3月16日,而您的服役时间与164师参战时间不符,您的退伍档案内也没有任何的参战记录, 因此,您不能享受参战补助。
2018年3月1日
2018-02-27 11:0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