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大资源理想家园(开发商:长沙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栋业主。近期,项目开发商在政府未审批,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项目规划设计,在 32,33 栋住宅北面外墙上私自搭建起了四根商业烟道。这不仅严重违背了我们购房时开发商嘱予的“北边临街住宅未设计商业烟道”的承诺,同时也违背了岳麓区规划局备案的项目规划设计图,属于典型的违建行为,欺骗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外立面的统一,有损洋湖生态新城的良好形象。同时商业烟道的设立也为住宅底商运营餐饮业创造了条件,这与项目的环评报告背道而驰,严重影响业主居住生活,损害业主权利。如今,开发商在未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欲补办变更手续。在此,作为广大业主中的一员,我请求湘江新区管委会充分考虑业主意见,保障广大业主权利,驳回长沙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变更申请,同时督促开发商及时整改,按照原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
湖南湘江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湖南省的标杆和示范区,我相信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也能起到带头表率作用,积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依法办事,替业主主持公道!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新建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应当配合建设专用烟道。
如果按照上述规定,配合建设烟道就是一种义务,利害关系人根本没有反对的权利。但是,这个条文与国家的法律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是相冲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筑物的外墙就属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因而对外墙的使用因由业主共同管理。在外墙建设烟道显然是对外墙的使用。故,外墙建设烟道应当征得本栋建筑物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法律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外墙面建设烟道应征得业主同意,若未征得本栋建筑物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强行建设烟道,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但是,开发商有丰富的人脉资源、强大的经济基础,业主与开发商斗法,要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心态,维权的路一定会很漫长很艰辛!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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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黑字写好的规章,违规烟道说建就建,完全不顾业主的意见。试问这样一个开发商如何在业主心中建起一个好的形象?把业主当猴耍吗?还说什么可以补办证件,说的很轻巧哦,这是业主的家,不是你开发商可以霸权的地方!
请湘江新区管委会严查
开发商很无耻,请湘江新区管委会严查
一问开发商,北大资源你口口声声的品质至上,却昧良心不经业主同意,违规搭建烟道,留下火灾和房屋质量隐患,还拒不整改,漠视业诉求。在你们眼里有业主没有?有法规没有?二问政府,相关部门在这件事情上有作为吗?业主代表到岳麓区规划局、湘江新区管委会等部门投诉,陈述事实递交请求已有多日,至却未见任何督促整改执法的行动。
目前,在长沙,象北大理想家园开发商这样无视法律规定,肆意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不在少数,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城市品质形象。长沙市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来好好管一管了。
明明是违建,开发商却理智气壮,肆无忌惮,业主真金白银拿出来,被欺骗却投诉无门,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主持公道
这个现场一看,就知道了,太野蛮了,严重损坏小区业主的权益,无视业主的诉求,恳请街道城管规划等部门实际调查,要求开发商早日整改
2017-07-24 09:1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