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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县泉星社区不给我买医保的问题

2018-5-14 3:26:53发布32次查看
你好,我房子是2012年在买长沙县方略潇邦,前几年一直在泉星社区给家人买社区医保,2016年底因为去了深圳创业导致没买17年社区医保,17年9月又回到长沙,为什么17年买18年的医保长沙县泉星社区推脱不给我们买,要在泉星社区买还要到株洲茶陵老家开未买医保证明。我们一家人都住在长沙,所以才要买长沙的医保,且小孩老人都只能买社区医保。一直都在强调不要开奇葩证明,为老百姓办实事,希望领导能解决我们这个问题!
晨天网友:
您好!您于2018年1月9日在红网的留言已收悉,现根据有关政策作如下回复:
由于没有您的具体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了解您的实际情况,根据您在留言中反映的信息,一是关于参保时间,由于您2017年未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根据《关于长沙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2017年未参保人员要到2018年1月份才能办理参保手续。二是关于户籍地未参保证明,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177〕23号)第十五条:已经在我省或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城乡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在我市范围内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避免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避免待遇重复享受。因此,我们建议提供户籍地参保相关记录或者由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村(社区)提供的未参保证明(可以是个人参保状态网络截屏),如果您在提供相关资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我们的办公电话,我们将给予协调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以下是我们的办公电话,请致电咨询,我们将做更详细的解答。
特此回复!
县医保中心电话 84011779-9708
2018年1月12日
2018-01-09 17: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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