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廖建钧,我于2007年12月7日购买了芙蓉区芙蓉中路颐美会现代城的两套房屋,签订了《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根据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当在房屋交付后的21个月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是房产证一直未办理,开发商称办不了。我是合法购买的房屋,且合同还在房产局进行了备案登记,为什么无法办理权证。请问,颐美会现代城的房屋是不是相关国土、规划、预售手续都是齐全并且合法的,如果手续齐全并且合法,我是否可以自己去房产局办理权证,如果无法办理权证,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请市长给予我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问题缘由?颐美会现代城产权证问题由来已久,主要原因是该项目2号栋(定王大厦)原合作方省计生委科研所提供的行政划拔土地总计4.015亩未能办理变性手续。该项目1号栋(颐美会现代城)原系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建设,后因市政府关于芙蓉路两厢改造建设整合的要求,与省计生委科研所合作开发(含1号、2号栋,双方于2005年签订《合作开发芙蓉中路颐美会现代城项目合同书》),2007年9月双方协议转让土地使用权及产权份额。但由于政策调整(土地转让须招、拍、挂方式)及其它原因,致使2号栋土地变性(由行政划拨用地转为出让地)及土地整合无法进行,从而导致产权证(栋证、分户证)无法办理。
?二、处理情况?颐美会现代城产权证问题复杂,得到了各级政府与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信访局、市联办、省联办多次调研,召开协调会议,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2009年4月10日,我街道组织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业主召开会议,当天下午街道领导陪同业主代表致市信访局反映情况,恳请相关联能部门特事特办,并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予以解决。2009年12月17日,省联席办组织省市相关部门以及省计生所、富通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了《长沙颐美会现代城项目纠纷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明确:省计生所在富通公司未支付其资产置换金前,要无条件地全力配合富通公司办理合作土地变性手续,以保证购房户尽早办理产权证;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要依法依规全力支持省计生所与富通公司合作土地的变性手续工作,办理时间从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市联席办要责成市属相关部门尽快办理该事项相关手续。2010年4月26日省计生所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提交了《关于办理土地变性和转让审批手续的请示》,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经资料审查和实地调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10年10月29日联合下达了湘国土资函(2010)227号文件《关于湖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同意将省计生所行政划拨地出让给富通公司,由长沙市国土局组织实施,富通公司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富通公司在收到批复后,紧急起草了《关于颐美会现代城项目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上报市信访局。2010年11月23日市信访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并上报了《重要信访专报》,市政府相关领导作出了三点处理意见,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求富通公司就欠政府的土地款、报建费等有关费用与市非税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签订还款协议,在还款期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该项目有关手续。2011年4月,为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市信访局组织市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协商调解还款协议。现我街道正在积极协调各方为早日解决该问题做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