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委、市政府领导:
湖南省高院调解文书无效,长沙市房地产权管理局违法侵权,开国元首毛泽东主席为恩师罗元鲲亲笔题词“力食居”住宅被强行侵占五十多年至今没有归还,请求上级领导为民做主,依法行政,归还历史学家的合法房产权,还我家一个公平,还社会一个和谐。
我名叫罗崇海,男,汉族,现年65岁。身份证号码432524195004164014,系湖南省新化县洋溪镇冷水巷村人。联系电话:15581268519。
我祖父罗元鲲(字翰溟)曾在湖南省第一师范教书时毛泽东、蔡和森、蔡畅、罗学瓒、李维汉、肖三、周世钊等著名人物曾都是我祖父的学生。
现在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妙高峰南村5号(原属1号)省第一师范旁)现有古屋一栋,是我祖父一九二六年亲自建造,当年毛泽东、杨开慧等在一师范求学时,经常在此屋向老师求教,师生情谊甚笃。
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非常怀念老师罗元鲲,并于一九五二年,毛泽东主席特邀老师罗元鲲去北京参加三周年国庆观礼共叙师生情谊,在京两个月,受到了主席的厚待,特请我祖父罗元鲲等四位老师在中南海合影留念,并亲笔为罗元鲲老师住宅题词“力食居”三字,现收藏于省博物馆,以肯定罗元鲲自食其力的精神,为了照顾罗元鲲的生活问题。亲笔写信给曾任湖南省主席王首道(请见附件全文)。
我祖父罗元鲲,原配廖氏,夫妻共生有五个儿子,我祖母廖氏不幸于抗日战争胜利后一年病逝。在多年的丧妻痛苦中,儿媳们劝父亲再娶一房妻子,于一九四九年和邹桂生再婚。
一九五三年,祖父受主席之邀从北京返湘后不久,因年事已高,病逝在自建房。毛主席闻知老师逝世的消息后,托老同学周世钊从北京搭来伍百元现金以示悼念。
祖父逝世后,继祖母邹桂生为了争夺家中财产,将罗元鲲前妻生的五个儿子告上了法庭。长沙市南区法院、长沙市中院两级法院进行了判决,邹不服两院判决,最后于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由湖南省高院调解,双方自愿同意达成协议(详见附件1-5)。
(1)罗元鲲所遗长沙市妙高峰南村一号、南村二至六号(现以徵收)二栋及罗元鲲生前预购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四部库业刊一部,邹桂生自愿放弃继承权利,全部让给罗珩如兄弟继承管业,以后不再争执。
(2)邹桂生在南村一号房屋内,免租免税居住房屋一间(原房屋)厨房共用,罗珩如兄弟不得異言。
(3)罗元鲲所遗中国青年出版社(原开明书店)服股二百万元,罗珩如兄弟自愿放弃继承权利,全部让给邹桂生继承,以后不再争执。
(4)罗元鲲遗存毛主席题词“力食居”三字,信扎二份及罗元鲲生前日记著作等文献,现由邹桂生保管,应调解成立后,全部交给罗珩如兄弟公存,以勉遗失。罗元鲲所遗衣物,现存邹桂生手,均归邹桂生继承。公元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生效,罗元鲲的五个儿子根据高院调解书,并在一九五五年六月三日在长沙市房产局办好了一切产权继承手续,确认了罗珩如、罗玠如、罗瑚如、罗崇箎(父死代位继承)、罗崇哲(父死代位继承)五户继承,根据高院调解书按此房屋建筑面积294.5平方米计算分配,兄弟五人按份额计算,每户各得了58.1平方米的房屋住居权,可以说安居乐业了,谁知好景不长,罗元鲲五个儿子打了三年官司好不容易得到的房屋居住权再一次被长沙市房地产权管理局违法强行侵占了。市房地产权管理局违法强行侵占了以后,以上事实证明和原始资料核实我们多年要求把错改房屋退还给我们,但一直没有结果。长沙市房产局明知罗元鲲五个儿子的房屋产权是由湖南省高院调解而继承其父亲的房产,并在一九五五年六月三日在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好了一切继承手续。然而长沙市产权管理局在早就知情的情况下,动员非产权人邹桂生申请私房改造。就这样对在外工作的罗元鲲儿子的合法房产权进行违法侵权,湖南省高院调解文书成了一纸空文。长沙市房地产权管理局的产权登记卡成了废纸,完全失效。法律在他们眼中形同虚设,开国元首毛泽东主席对老师罗元鲲亲笔题词“力食居”三字根本没有放在眼里。长沙市房产局视法律而不顾。继续强占历史学家罗元鲲后人的房屋,并出租给他人收取租金。
以上事实,证明长沙市私房改造委员会以集团利益为重,在私改时,明知罗元鲲生的儿子较多,有高院调解文书为证,罗元鲲后人在长沙房地产权管理局办好了一切继承手续,邹桂生在南村房屋内根本没有产权的情况,长沙市房产局却动员非产权人邹桂生对罗元鲲五子已经办好了产权登记卡的五户产权人违法侵权。给邹桂生整栋房屋的租金百分之四十的好处费。而怕情理通不过去。将邹桂生出租收租强加罪罗行如一户,以莫须有的事实说罗行如出租收租罗珩如系罗元鲲先生之次子,罗元鲲生有五个儿子都有继承权利,为什么只有罗珩如一人有继承权利,原来有关单位早有预谋,将长沙市妙高峰南村5号整栋房屋248.78平方米的房产权强加罪于罗珩如一户头上,就达到了长沙市人民政府颁发的51号文件规定,超过了一百平方米的房屋就属于改造对象,落于一户就无条件的进行改造了(请详见长沙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长私改遗通字]651号),罗珩如或其继承人1950年10月11日,毛泽东主席为张干、罗元鲲的生活问题给湖南省主席王首道的信中谈到罗元鲲先生家口甚多,生活极苦一文中,证明了罗元鲲儿子较多的实际情况,长沙市房产局去编造事实假相,将五户共有产权人视为一户对待,强占至今不给退还,制造冤假错根苗就在这里,共产党领导下的干部是事实求是的,他们为何这样对待开国元首毛泽东主席亲手给老师题词的“力食居”匾额的房产权,做出这样的决定来对待罗元鲲的后人,为什么要这么做……我百思不得其解,我罗崇海如有半句假话,我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并且有原始档案为证据。
我们是罗元鲲的孙子,拿着原始档案向长沙市房地产局要求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一直无果,我罗元鲲孙罗崇海从五十岁开始上访,县镇两级政府开出证明印章,县镇两级领导曾多次陪访,到长沙市房改办、房产局等多个部门反映问题,希望尽快解决有关问题,但长沙市政府、房改办、房产局等部门一直漠视我的合法权益,敷衍塞责,欠拖不决。省市两级政府是我出入的常客,书写报告堆满箱子,漫长的乞讨上访生活使我受尽折磨,现负债累累,但我一定永远坚持下去。特别使我更有信心的是在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英明正确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相信法律会保护我的合法权利,毛泽东主席亲自题词给罗元鲲老师的旧居“力食居”房屋会完璧归赵。
(附证据份)
报告人:罗元鲲之孙罗崇海等
2015年4月8日
lch8519:
你好,来信已收悉。你反映的罗珩如、罗玠如、罗瑚如、罗崇箎、罗崇哲原共有妙高锋南村5号私房改造房产的信访事项,经查,该栋房屋已于1997年12月经长沙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办公室审查、2009年9月经长沙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复查。具体情况请直接与长沙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肇嘉坪38号
联系电话:84433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