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告信
宁乡市双凫铺镇月华村村民养猪场被政府强行拆除
我是湖南省宁乡市双凫铺镇月华村村民欧太华,我于2001年、2002年起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在自己的自留地上建起了两栋养猪场用于生猪养殖。为此我还参加了县畜牧局的畜医培训。十几年来一直利用两猪场进行为生猪养殖系合法经营,既为自家创收也为社会作了贡献。2016年我们应县畜牧局的要求对猪场进行了整改,修建了面积达40平方米的封闭式化粪池。2017年我按照政府的要求进行退养并按照政府要求对猪场进行了改造拆除了间墙,对所有墙进行了粉刷并把门窗重新刷了油漆,准备种植蘑菇。2017年6月26日、27日被湖南省宁乡市双凫铺镇人民政府镇长欧旭东、副镇长王有为带领90余人以违章建筑环保为由对我的养殖场强行进行了拆除。我跟老伴大半辈子与土地打交道,并无其他赖以生存的谋生技能。
我家猪场养殖期间没有受过国家任何补贴不说,而且双凫铺镇政府强行拆除我家猪场后,政府未曾给予过合理的赔偿、就业方面的帮助以及对成堆的建筑垃圾也不闻不问,如今猪场位置杂草已过人高。
对于双凫铺镇政府行政行为犹如土匪一般强拆硬砸不说,我要求政府对我家强拆的养猪场进行补偿这个合理要求难道就如此艰难,我不相信当今社会还没有说理说法的地方,如今我以年过半百为要这个公道。我要一步步走下去,让上面领导看看基层工作人员是如何让底层百姓流血又流泪的!
湖南省宁乡市双凫铺镇月华村村民:欧太华
网友“一匹正直的马”: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开展调查了解,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核实,宁乡市双凫铺镇月华村(现为双明村)村民欧太华养猪场拆除的原因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该养猪场建设至今未取得国土部门的国土备案批准,属于违章建筑,按照相关规定,本应予以拆除。
2、该养猪场污染环境的问题非常突出,猪场猪粪随意堆放,粪水四处横流,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情况非常恶劣。县环保局更是多次下达了整改文书,但养猪场一直未整改到位。后欧太华整改修建的封闭式化粪池,该化粪池无法做到对猪粪进行干湿分离,根本不能改善卫生环境情况,达不到整改要求。在县环保局下达停业整改通知后,持续到2017年6月份,欧太华的养猪场一直在进行生产养殖,并未停业或是另做他用。
3、该养猪场因为污染环境的问题,使得周边居民苦不堪言,导致周边居民向双明村村委、双凫铺镇人民政府和宁乡市环保局多次反映、投诉,并拨打长沙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
为处理好养猪场因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问题,双凫铺镇政府和双明村村干部多次上门协调做劝退工作,双明村为此召开了周边户主会议,协调处理此事。由于整改达不到环保要求,双凫铺镇政府和双明村村委在与欧太华沟通协商,并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对该养猪场进行了协助拆除。拆除过程中,欧太华还主动参与协助拆除行动。但在圈舍倒地后进行清理过程中他反悔不配合,导致养猪场拆除残留物未被全部清除整理干净。拆除养猪场之前,双凫铺镇政府与欧太华就猪场损失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给予其猪处理补偿费约2万元,后因其反悔未在协商协议上签字,故补偿金额暂未到位。下一步,双凫铺镇政府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对养猪场残余垃圾进行清理,确保当地环境卫生让群众宜居宜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首先非常感谢红网平台,使我们可以和政府进行交流和沟通,也非常感谢双凫铺镇政府对欧太华养殖的重视,感谢政府对信息反馈真诚而又及时,再次谢谢。
关于红网上这道帖子,看到政府的回答,我感到非常惶恐,怕事实相差太大,于是这几天我回乡下找欧太华养殖场附近进行走访,并观看了事发几天内的现场视频和录音,也和周围邻居了解情况。
一>欧猪场于2001年、2002年起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在自己的自留地上建起了两栋养猪场用于生猪养殖,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该猪场不属违章建筑。
二)确实因为环境问题受到投诉,村上来过两次,欧也同意退养,并于2017年5月23日退养,有视频为证,但不同意拆除,想从事其他种殖行业,根据6月1号农业部商部长讲话精神,养殖不能一刀切,确己停养的,改作其他用途的,房主保证不再从事养殖的,不许强拆。
三)关于助拆,看了视频之后,我都不知怎么说了。有警车开道,城管,政府,村委九十多人开台挖机来助拆?有对抯拦之人拳打脚踢,手拷一拷关到派出所的助拆,有关人之后还要罚款的助拆?这些都不是唱戏啊!!!有实实在在的视频,有周围几十人围观,还有罚款单。
我只想问问权真滴大如法吗,我里农民还有沒有活路。
看到这回答,我相信各位领导以及热心网友都很意外,这回复并非受害者当事人回复,而是热心的中国人民民众的心声。
2017-11-16 22:4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