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长沙市公民,我儿子2018年3月22日出生,在4月23日去社区给他购买医保的时候,却得到通知,只有在28天才能算新生儿,超过28天的必须要到90天后医保才能生效!我很不理解,打电话给人社局,结果人社局说28天这个是政策规定,还说是医学规定。我十分不解,首先我认为,这个政策的制定应该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长沙这个城市的百姓,既然是服务人,就应该以便利群众为目的,但目前的情况是,1,宣传力度太低,与宝宝同一个病室的父母基本都不知道这个事情,都是在宝宝生病了入驻新生儿科之后才被告知有这种情况,但也没有详细的说明,比如28天这种关键字眼就没有任何人说,导致很多家长都没有享受到这个本来很好的政策便利!那就没有达到政策最初设置的初衷!2、28天时间设置极为不合理,要知道宝宝刚出生的一个月是父母最忙的一个月,而且很多事情都是必须父母双方亲自办理,而这个时候母亲尤其是剖腹产母亲是根本不便于外出的!故所有工作都必须父亲一个人办理,从名字,到户口,到母亲出院手续等等一系列工作,基本都是一个月内必须办理,而你们这个保险居然更为严苛,要28天内办理,给出的理由更奇怪,说是医学规定,那让我们再来看看其他城市的相关保险,成都:60天内办理;郑州:1周年内:武汉:1年;西安:6个月;南京:一年;上述城市都是与长沙一样的二线城市,也都是长沙在新一轮人才引进形式下的“竞争对手”,但看看别人的政策,再看看长沙的政策,光这一点上就能看出大家的诚意,别人都充分考虑了百姓的便利和各种可能性而为百姓预留时间,让政策服务更多人,而长沙呢?为了政策而政策么?长沙不是搞人才新政么?不是“人才22条么?不是要吸引人口么?难道都是靠一张嘴?靠街上的横幅?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连这种最基本的服务新生儿的百姓最关注的政策都如此敷衍,长沙还怎么吸引更多人才生活长沙,落户长沙?3、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及其不负责任,打电话过去除了推脱就是不清楚,不明白,还十分嚣张的说,你投诉啊,反正我无所谓!呵呵,如果长沙政府部门都是些这样的公职人员,长沙老百姓还怎么能够在这片土地上幸福的生活工作,估计多待一分钟都不愿意吧。所以作为一个为长沙建设作出贡献,为长沙税收作出贡献,为长沙发展作出了贡献的长沙市公民,真心希望政府能够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真正从解决百姓之所需,之所想,之所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人才引进来,并待下去!
轩辕井天:
您的来信《关于新生儿医疗保险超过28天不算新生儿问题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取得本省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23号)第十三条规定:“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取得我市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除上述情形外,首次在我市统筹地区参保的人员从缴费90天后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您的宝宝参保时出生已超过28天,需在参保缴费90天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之前的住院医疗费用只能自负。您可携参保人的长沙市户口薄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