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天悦开发商于2017年11/22日收取了我五万认筹金,用于新开楼盘认筹。提交认筹金当日开发商给我收据和签订了认筹协议。认筹协议明示,认筹方开盘当日未选到房的情况,可提交退款申请,开发商会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所交。因两次开盘,本人均未选到合适房源,本人于2017年12月25日至金科天悦售楼部签订退认筹金申请,但至今日为止(2018年1/8日),14个工作日了,未收到开发商所退认筹金,也没得到开发商具体的承若退款日期,导致本人其它地方买房无法进行。本人保证上述一切都是真实情况,希望有部门可以帮忙处理此事。
网友:您好!
因为您未留下详细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我局无法与开发商核实情况,请您将认筹的相关票据提交到政务中心行政楼住房保障局1237办公室(望仙路与东五路交汇处),我局工作人员将会依据您提交的资料再次与开发商核实,协调处理退款事宜。
2018年1月9日
2018-01-08 15:2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