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2016年下半年,涂新小区18栋1门福来家庭旅馆女主于某与我母亲因在公共区域晾晒衣服问题发生口角,从那时候开始一直到现在其家庭旅馆女主于某对我的母亲和家人进行辱骂和各种骚扰,
我父母亲都年迈已逾古稀之年,因实在不堪其每天的骚扰(路过就辱骂、吐痰、拦住回家路线、路过时用剪刀等利器做出危险动作)多次报警求助,但鉴于我母亲和家人没有受到实际的人身伤害,金盆岭派出所不能立案,并建议我们向街道和社区求助。
由于对方是在小区内经营家庭旅馆,来往人员复杂,占用公共区域晾晒被单和旅馆经营性物品也较多,已和涂新小区18栋多户邻居发生冲突,其他邻居并也有过报警处理,但效果甚微。
于是我们向金盆岭街道办事处请求帮助,幸得金盆岭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的王德育处长热情帮助,安排了两次通过协调人员和社区户籍民警进行上门处理,本以为通过街道的协调能解决此问题,但是对方似乎
并未理睬街道协调人员的苦心劝解,反而变本加厉的对我的家人进行各种骚扰,其实质是在破坏邻里关系并扰乱了社会治安并破坏了社区构建的和谐环境,是完全无视中央对整个社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请求:感谢金盆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热情工作,并请求有关部门能对这种影响社会和谐的不良旅馆经营者予以治理,给我们涂新小区18栋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环境,感谢!!!
来访人:
您好!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对于您在信中所反映的内容,回复如下:
金盆岭街道、涂新社区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多次来到来福旅馆协调,对于某进行善意劝导,请她注重邻里礼让。经过调解,双方矛盾有所缓和。之后,因为双方再起口角冲突,又激发了矛盾,预计彻底化解矛盾仍需要一定的过程。下一步,社区和法律顾问将一同上门继续做好于某的工作,也希望您给予理解,并积极化解母亲心结。
对于您提出的三点要求,经咨询社区法律顾问,回复如下:
1、关于公共区域晾晒问题。于某承诺今后在晾晒的问题上,尽量不占用过多的公共空间。
2、关于骚扰行为。因于某未承认其对您母亲进行骚扰,且无实质性证据,社区将做进一步核实。
3、关于旅馆经营问题。经派出所民警上门核查,该旅馆证照齐全,对居住人员也及时登记上报至公安系统备案。
谢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金盆岭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