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相关领导:
您好!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也不得以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或限制业主购买水、电的数量。
长沙蓝山郡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的长沙市永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对业主限制买水费数量的现象,而且态度恶劣。现投诉长沙市永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霸王条款,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办公室)能协调解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建议对该物业公司相关资质和服务规范进行彻查,一是该公司还存在多少类似的有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霸王条款在执行;二是该公司聘请了多少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三是该公司存在如此的恶劣服务态度和霸王条款, 如何在2017年度长沙县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考核结果中被评为合格的。
同时请求政府出面整改该物业公司代缴水电费的垄断模式,同步开放居民能直接向供水部门直接缴纳水电费,杜绝物业公司以此要挟、绑架业主进行捆绑消费。
你说的很对。我们小区也有限购水费此现象。
网友“yangshun2018”: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蓝山郡物业公司限制业主购买水电数量的问题,长沙县住房保障局已联系该公司经理,要求其立即整改。如公司再出现类似情况,长沙县住房保障局将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关于该公司2017年度物业服务考核合格的问题,物业服务考核主要由消防、质监、住保、街道、社区、物业协会共同进行考核,是对物业公司全年的整体工作进行考核,再在全县物业公司中进行排名认定。2017年共对182个物业项目进行了考核,其中优秀20个、良好26个、合格125个、不合格11个。蓝山郡物业公司2017年度考核虽然是合格,但在全县所有物业公司中的排名是靠后的,该公司的物业服务确实有待改进,我们也将积极敦促该公司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努力为小区居民打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与监督!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请拨打0731—84011374,我们将尽力帮助解决。
2018年2月8日
2018-01-24 14:5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