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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宁乡市委组织部依法履行组织监查职责点赞

2018-5-11 4:37:38发布32次查看
为宁乡市委组织部依法履行组织监查职责,预防干部“带病提拔”点赞。
2017年8月24日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公示干部任前公告。沩东新城管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刘寿华在拟任干部之列。本人“明月照青天”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实名举报刘寿华不符合拟任干部任选资格,请组织部监督、审查,并书面答复。
直至2017年11月27日,宁乡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本人到政府办公楼907室听取处理意见,本以为这次举报又会被搪塞、忽悠,但结果非常感动,也出呼本人意料。
1、宁乡市委组织部对这次干部任免工作依法履行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职责,做到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任前把关;做到了“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这是组织部巨大的进步,为之点赞。
2、承办人员的工作态度认真扎实,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到了深入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动议审查,尤其认真听取了本人的举报意见,没有忽悠,搪塞本人,非常感动。
3、本次谈话虽然没有结果,但相信宁乡市委组织部会依据《意见》要求,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按“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完成本次的干部审查工作,会给举报人合理合法的答复。
网友“明月照青天”发表于2017年11月28日
现阶段县一级的腐败问题是很多了,中央计策,下面想对策。不要说提拔了,现在在常宁市好多乡镇的什么林业站,畜牧站,水利站班都不要上,工资照拿。谁又能管得了?这些人可能和县纪委的人是亲戚关系!
2017-11-28 09: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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