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领导:
您好。近一年长沙市出台了诸多购房新政,主要目的是限制房价上涨,满足刚需。但是现在因为这些政策,类似我这种刚需人群根本无法在长沙购房,请领导指点。
我是在长沙已工作5年的岳阳人,来长沙的第二年(2016年)未婚买了一套35平的公寓(住宅型)自住,去年结婚并在年底生娃,一家人想定居长沙,因为租房诸多不便且房价一直在上涨,去年底想买一套90平以上的家庭住房,但是受到新政的影响根本买不了,因为第一套35平的公寓已经算首套,现在首套房房产证都没下来,要买家庭住房还得再等三四年。请问之前35平的房子可以容下一家五口人(父母同住带孩子)吗?
我深刻理解政府想要调控房价的意愿,但什么是刚需呢?所有购房政策都只是尽可能地限制二套,却只字未提对首套房的定义,那婚前买的35平的公寓难道也算家庭住房吗?我身边还有很多类似我这种婚前买个小公寓自住,现在已婚后却不能再买家庭住房的人,难道我们不是购房刚需人群吗?我觉得首套房如果非家庭住房(如在50平以下,且是婚前购买),那是否能不限制我们买二套呢?
请政府领导指点,我们这些群体该怎么办,谢谢。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2017年9月23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因此,必须从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时间开始起算,不能以房屋面积大小来确认二套房购房资格,像您这种情况的改善性需求暂未作出新的政策研究。市住建委作为政策执行部门,对于9?23新政必须严格执行,精准落实,望您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与监督!
2018年4月2日
2018-03-30 15:2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