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本意在长沙生育。但由于家中急事,生育由于突然发作。在未办理异地生育备案的情况下,在异地生产。
区生育科说政策是必须在怀孕20周后和分娩前备案才算。
我在分娩后第一时间致电过区生育科。但由于刚好除夕长假,而且初七初八区生育科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遂让我先生跑了一趟区人社局。区生育科说不存在任何特殊情况。市生育科说如果是急诊。可以携带资料予以审核报销。
多次奔波后,携带资料去区生育科。区生育科说我这个无法证明是突然发作的急诊(有急诊病历证明)。区生育保险科表示无法处理。让我来市生育科反馈进行处理,如果市生育科承认我这个算急诊的话,区生育科才予以办理。
我想问一下, 什么情况算急诊。我于13号上午10点多见红阵痛发作去医院,医生建议立即住院,不然后果自负。
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勇气临时转院去长沙。而且路况不明,谁也不能保证我什么时候生产。最后于当天21点多分娩。
难道非要在阵痛宫缩期间出事,发生死亡或者其他事件才算吗?
我2014下半年开始交生育保险。从未间断。我应该此生就此一胎。并且往后我还会继续缴纳生育保险。但因为一纸备案,不能进行报销和津贴补偿。对于我一个工薪阶层来说实在是难以承受。
分娩这种事情如果可以自己把控,我肯定不会故意造成此次事件。给自己和政府凭添麻烦!
还烦请政府予以帮忙解决。
政策本身就是以国家利益公民利益而进化的。如果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因为政策的不完善不能得以实现,那么为什么不能变通呢。
建议:备案予以推迟至分娩后一个月到三个月。
希望予以采纳!
最后感谢政府。希望国家越来越好。长沙市越来越好。
鹿橙:
您好,已电话告知您本人,若具备急产的情况即可申领生育津贴。急产的情况是指:1、产妇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其入院的方式为急诊;2、收治医院开具证明,证明其当时情况紧急,不适宜再转院生产。
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8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