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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不作为

2018-5-10 18:28:25发布39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领导,你们好!我叫刘春华,系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百富村人,本人今年在望城东城种植了50来亩稻田,6月17日上午10点到11点之间,本人开着手扶拖拉机载了老婆肖爱云从望城回沅江,拖拉机行驶到宁乡朱良桥附近时,被后面不明车辆严重追尾,导致我手扶拖拉机从一二十米高的大堤上坠入河中,造成了严重的车毁人伤,幸好有好心人发现,并及时把我们送往附近医院,我个人头部受伤,血流不止,腿部受伤,皆缝了十几针,我老婆伤情比我更严重,手臂肌肉像被刀刮去,肉眼能看到筋骨,小腿皮开肉绽,缝了二十几针,在医院住院二十多天,花去医药费一万多元,算是捡回一条命。当天下午,我们在医院向宁乡县交警大队报了案,他们也派了工作人员勘察了现场,但时至今日仍没有线索和结果,本人也给他们打了好几次电话,皆以没找到线索为理由,把我打发了。试问,当下监控设施这么完善的今天,还会有找不到的线索吗?!难道这个车祸就不了了之了吗?!!希望有关部门能彻查此事,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网友您好,经我队核实:该事故发生在宁乡县双江口闸坝湖河堤上,事故发生后,宁乡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处置,当时拖拉机侧翻在河里,但拖拉机左侧、后面均无碰撞痕迹、并且当事人对事故发生过程描述不清,一会是红色小车、一会是白色小车。事故发生后,第三天我队民警前往益阳调查,均无收获。事故现场中,我们走访调查了周边群众,有位群众走在河堤,离事故现场有五、六百米的距离,发生事故时确实有台小车在那里经过,但没有发现小车上有破损痕迹,没记车牌。目前我队还在调查核实当中。
2017-07-31 10: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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