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外地户口,正考虑迁户到美丽的大长沙,本想在长沙找个安居之所,不料却陷入无尽烦恼的困扰。现在此反映以下问题:1.开发商明知客户无购房资格而依然诱导违规收取意向金。2.在客户未签署认购书情况下,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本人在长沙举目无亲,人微言轻,迫于无奈,在此寻求帮助,希望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公正处理,让小民百姓真正感受到大长沙的温暖和安心,而不是无尽的烦心和伤心!!!麻烦了,谢谢!
本人11月13日发言的长沙卓越浅水湾意问金拒不退款问题,之前与开发商交流沟通中可能存在误会的情况,目前正与开发商积极协商沟通中,希望尽快得到妥善解决,谢谢各位的关心和帮助,谢谢。🙏
网友“小猪(caogb)”: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11月3日,您与卓越浅水湾项目置业顾问联系,表达了购买卓越浅水湾项目住宅的意愿,并表示自己是外地户口,但迁户工作基本办好。11月4日,置业顾问向您介绍了15#栋403号房源的相关信息(此房源系客户923新政后无购房资格新退出房源)。随后,在置业顾问的催促下,您于11月4日19时转账定金2万元至长沙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账户,当日开具收据。
11月5日在认购书签署过程中,您因个人原因决定放弃购买并要求退还2万元定金。长沙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定金收据已开出为由拒绝退还定金。后经双方协商,长沙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于11月15日与您签定退定申请,并已走完相关流程,预计近期将款项退回客户账户。
根据上述情况,您投诉的问题系卓越浅水湾项目销售人员沟通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所致,市住建行政执法局未发现长沙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销售过程中违规收取诚意金的行为。同时,市住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已向长沙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宣讲了法律法规,要求开发商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退款办理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与监督!
2017年11月27日
2017-11-13 09:5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