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文浩市长:
为了同一件事,这是第三次给您写信了。并非本人闲来无事,故意找茬,只是由于负责处理的部门没有将信函转给您所有涉事单位,交警部门最多只可能就“雇佣素质低下人员参与执法”这一件事作答。要从源头上解决在基础设施建设短期内无法满足外来公务车辆正常停放,“市府大院停车难”所导致的前来参加会议的老百姓被屡屡处罚的问题,市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必须面对。听任这种状况持续,无异于“懒政”和不作为。
来市府公务的群众屡遭处罚,政府有关部门就没有责任吗?暂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不能考虑些权宜之计吗?关键恐怕还在于相关领导和部门根本就没将此作为一件“为人民服务”的事情加以关注,更没有作为贯彻十九大精神(“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的一项举措看待。
我希望这封信能直接呈送给陈文浩市长,因为这是写给市长的信。工作人员的疏忽或懈怠将严重影响市长乃至市政府亲民的形象。事实上,包括在大院内工作的干部职工在内,都会觉得这是个应该解决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我想重复一下上封信提及的逻辑思路:
“——16年前,市委市府搬迁之初,为营造开放、亲民形象,会议决定了院内道路按一般城市道路管理;
——随着公车制度改革和私家车的激增,政府大院已有的停车位已远不能满足员工和外来公务人员的需要,大院停车难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持续多年且愈演愈烈;
——交警执法,言之凿凿;
——来政府公务的百姓既不能罢会又抗不过法,只有伸脖子挨宰。
“亲民”的初衷,演绎出“欺民”的结果,显然不是‘和谐社会’”。
请体谅一下百姓“屈辱无奈”的感受——毫无幸福可言!
敬颂冬安!
市民:陈勃生(13807315276)
陈勃生:
您好!您向市长信箱发来的《政府应对大院停车位严重不足产生的恶果负责之二》转至我局,现回复如下:
对于“市府大院停车难”的问题:我局一直在积极想办法,多方采取措施,解决大院停车位供需矛盾。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大院地下停车场建设,增加室内地下停车位;二是协调交警部门在市人大东边的观沙路、市委北杜鹃路划分停车区域,拓展室外停车位;三是会商有关部门对院内僵尸车辆进行清理,盘活现有停车位资源。
对于“前来参加会议的老百姓被屡屡处罚的问题”:大院的交通管理纳入了城市交通管理中,由岳麓区交警大队一中队负责管理,依照有关交通法规、市治大院交通管理规定,可以对大院内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处罚。考虑到大院车位少、停车难的实际情况,目前大院交通管理采取了以锁车教育为主,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依法视情处罚违规车辆。面对大院日益激增的车辆,如果前来办事人员不遵守院内交通管理规定,交警不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大院交通会更加堵塞不畅,会更加给前来办事人员造成不便。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和前来办事的人员自觉遵守院内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大院良好的停车秩序,同时给予大院加强车辆管理以充分理解。
对于市治大院车辆管理,我局一定倾听和接受来自各方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大院停车难的问题,为广大干部职工和办事人员提供方便,保障大院车辆行停安全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