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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长沙芙蓉万国城moma的房子,遭遇了霸王条款

2018-5-10 1:30:37发布126次查看
本人在芙蓉万国城moma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定金和首付已交,在签购房合同时发现开发商补充协议里有很多霸王条款,例如:
1、面积误差无论是否超过3%,买受人均同意不解除合同,不退房。
2、交房条件仅限于竣工验收合格。
3、房屋质量通病及配套设施不完善不属于退房解除合同条件。开发商只接受整改,且整改后买受人人不得以质量问题无理要求解除合同退房。(意思就是不管买受人是否认同整改结果,整改后就强制交房)
4、开发商逾期交房,不管是否超过60天,买受人均同意不接触合同不退房,开发商只按每天万分之一交违约金,如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房,买受人却要按每天万分之二交违约金。
5、开发商办理产权证逾期不管是否超过720天,买受人均同意不接触合同不退房,开发商只按每天万分之零点五交违约金,上限不超过1%。
此外,在交定金首付时候,开发商只是给开了收据,没有开发票,而且认购协议也没有给副本,索要副本时开发商以所有副本都要上交为名拒绝,多次协商未果,并且不能拍照或者复印,由于原、附件都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可随意更改协议内容。
对于购房合同,开发商拒绝做任何更改,合同中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买受人应有的权利,开发商要求我必须在明天之前签订购房合同,否则视为我放弃购买,不退定金并且要付违约金。
我想问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签了合同后我的权益该如何声张?
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有效?
开发商的行为是否违法?
是否有相关部门对开发商进行约束?
去住建厅信访,不懂在哪,就直接去市政府信访办信访
我遇到的问题跟你的情况是一样的。能否一起参于维权
芙蓉万国城各种猫腻、各种霸道强势,这样的开发商这样的公司真该滚出长沙
2017-05-12 10: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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