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县星沙镇,鹏基.诺亚山林小区塞纳尔园4栋103栋业主,入住多年无事。二楼203房新业主未经我同意,强制在我产权所有的阳台和阳光房顶上加建违章建筑,该业主采取堵塞露台排水口等恶劣行为,致我客厅厨房多处漏水,更为恶劣的是,2018年4月27日开始,该业主粗暴、野蛮拆除我阳台上的雨棚,毁坏阳台物品,我多次报警报城管处理无力,多次劝阻无果,双方矛盾日益加剧......请有关执法职能部门,依法制止违法行,避免事态恶化!请媒体给予舆论监督,督促政府依法履职!公民财产权等得不到依法及时有效保护,何来幸福可言?
居民: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星沙街道大西冲社区高度重视,于2018年4月28日-5月2日派社区城管专干、社区民警上门处理该事件。4月28日社区城管专干联合行政执法局、星沙派出所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情况,发现203业主强行将103业主家的阳台雨棚进行拆除,暂未进行违建,工作人员立即对203业主进行劝导,责令其立刻停工。5月2日下午15点00,社区民警、住保局再次上门进一步处理该事件,经过调解,双方已达成协议。社区将会继续跟进。
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很抱歉,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2018年5月2日
5月2日下午5时,在社区民警,物业公司参与人,当事人达成初步和解:被投诉人停止对投诉人侵权,双方纠纷暂时解决!
2018-04-28 14:4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