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冯斌竭力混淆经济纠纷诈骗案件界限放纵诈骗犯
历时三年一府二院等均不监督制约查处纠正,多人涉嫌违反《宪法》第四十一条。
举 报 信
刑事报案(公安)反复不立案,整个办案过程:
一手材料不真(隐瞒关键事实,截留重要证据,回避敏感事项);二次拒绝听证;三人“巧立罪名”轮流恐吓受害者;四不公正执法;五不信息(警务)公开;六不允许(代理)律师复印;七天出据拖一年,同一案件出二份;八不受理信访;九是复议复核走过场;十是有错不纠,上下顺水推舟……出示所有依据:没有一份经得起仔细琢磨,法规对照,时间验证,当场辩论。
依法申请(检察)监督,出示依据支持公安不立案,一次拖延时间一年半,二次又拖三个月,控申科长疯狂刺激受害人……
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诉讼请求(三),一不受理,二不出《裁定书》,口头要我继续找公安。行政起诉一律不受理,一律都败诉。共有二次刑事自诉,第一次口头答复“只适用三年以下,如果情况属实,这个至少五年以上”。第二次刑事自诉,附带15份证据依据,又裁定“缺乏罪证”。浏、长二级法院已经十次诉讼十次不受理,剥夺诉权玩游戏……信访回复打白条,一不全面,二不真实,三不盖章,而且仅仅就一次,多次再去找相关领导申诉一再踢皮球。无数次到浏阳市政法委投诉举报无济于事
纪委(监察局)反复不受理“公民对公安干警违规违纪实名举报”,明显违反《警察法》第四十六条,到法院起诉裁定不违法,是否受理可随意,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纯属枉法裁判。
依法申请(人大)监督,二位领导口头称“一般不监督个案”,报纸上又大肆宣传:如何有效多次监督个案……
政府不受理行政复议,表面理由一大堆,按依法逐级,违反《行政复议法》,但法官裁定不违法,上诉湖南高院又一直拖延不立案。
市长公开接访日,收到书面举报材料后,以不了解情况为由,不作任何批示,明显违反《行政监察法》第六条等,法官裁定不违法。
天天称“人民公仆”, 所到之处,到处都是高高在上,老百姓依法逐级维权,三年毫无结果。一个全国优秀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一个全国优秀法院——浏阳市人民法院,一个法治信仰者——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浏阳一号案)受害人。
谁对?谁错?谁能厘清界限?司法腐败谁来管?
请求参照:益阳马勇干预司法案,彻查浏阳王政诈骗案。
此致
举报人:
手 机:13975835038
2017年9月25日
2017年9月27日下午浏阳市城管局派2部车和几个城管队员、安排大约10个劳力强拆1小时又跑了。
一审、二审、再审浏阳市城管局胜诉了,三家法院认定浏阳市城管局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直至 2017年9月27日浏阳市城管局还在强拆,真不知道浏阳市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大人民法院会有何感想?假如我说他们司法腐败,也许他们正在偷着笑!
声明
本帖《浏阳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竭力放纵诈骗犯》系朋友误发。
声明人:赖友明
2017-09-28 19:2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