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长沙宁乡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问题

2018-5-9 7:09:01发布26次查看
我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农民,家住宁乡县,巷子口镇,现在2018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正是要交的时候了,听说每人要交180元,我想问一声领导,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逐年增加,但是农合报销比例没有提高过,国家政策不是每人每年交300元,中央财政补130多元,省财政补87元多,还有县财政的补贴,农民实际只交总数的20%,即每人每年60元吗?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的标准由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是不能随意调整的。同时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根据《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4号)、《长沙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7]78号)等文件规定,宁乡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般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在上涨的同时,国家各级财政的配套补助也在同步增加。网友所述的医保筹资每人每年300元及个人每人每年交60元,应该还是以前年度的政策。2017年宁乡县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6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150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450元。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于健康越来越重视,对于医疗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住院率和住院的费用也随之迅速上升,当然对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宁乡县2006年启动新农合以来,虽然筹资标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定在不断提高,但是住院报销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如:2006年宁乡县乡镇卫生院和人民医院新农合报销比例分别为 50%和40%,个人年度报销金额最高不能超过2万元,而今年宁乡县乡镇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0%和70%,个人年度报销金额最高可达30多万元。
2017-10-27 21:10:51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