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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6 16:08:03发布9次查看
托人办事,对方拿到钱后却不办事对于委托人来说肯定是气愤,那在有签合同的情况下,不办事行为是不是合同zha骗,对方不办事该怎样处理才比较好呢?
事实上,在订立合同之后对方拿了钱却不办事的不能直接就认定为合同zha骗。
首先,对方不按合同办事构成违约,这时无疑的,在合同中有约定的违约责任的,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对方既不履行又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其次,合同zha骗属于刑事犯罪,想要认定合同zha骗必须对方的行为都符合该罪的构成要求,不能仅从拿钱不办事来确定。
合同zha骗和普通的合同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对方是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的办法,骗取钱财,且数额较大。
如对方是没有能力完成所委托的事项,然后却骗对方自己可以完成,在收了钱之后却不办事,且收的金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才可以认定为合同zha骗。如果对方并不存在欺诈,只是拿到钱后不办事的,仅能认定为违约,而不是犯罪。
一旦对方涉嫌合同zha骗,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到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处理而不是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在日常中委托他人办事是很普遍的,倘若对方拿钱后不办事,自身又无法判断是构成违约还是涉嫌犯罪,建议找个律师咨询详细情况,避免用错误的方式维权。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外在表现不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逃离事故现场只是交通肇事逃逸最为典型的情形,并非唯一情形。事实上,道路交通实践中的“逃逸”具有复杂化和多样性的特点,实际生活中交通肇事后逃跑的情形层出不穷,形式多样,法律法规也无法一一列举。如果仅从字面上去理解将逃逸限定于离开事故现场一种情形,只会曲解了立法本意,背离立法初衷。逃逸在外延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逃逸行为指行为人从事故现场逃跑,不在现场。广义的逃逸行为不仅包括从事故现场逃离,还包括在现场躲藏、虽然在现场但谎称自己不是肇事者或者虽在现场但指使或同意他人冒名顶替等情形。

曹月轮律师
1368529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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