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部分业主(1期入住率30%不到,3期还没交房,2期是商业房)反对变更规划的签字按手印的文档(传不上来,怎么回事),同时请上级主管部门重视我们老百姓的呼喊声,出面立即要求开发商停止继续施工行为,给全体业主一个说法,同时组织论证会,谢谢!
下面是文件内容,敬请负责的领导能出面解决,谢谢!
关于高瑞雅园“梅岭国际”项目二期规划变更的反对意见
尊敬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沙市城乡规划局长沙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岳麓区大队各级领导好:
我们是高瑞雅园(梅岭国际)业主,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在网站做了本小区二期规划变更提前公示,我们发现规划变更与原规划差异较大,将直接影响到我们业主的日常生活,对于这次的变更我们表示坚决发对,并恳请规划局领导为民做主,尽快组织业主与开发商召开听证说明会。
现将业主意见汇总如下:
第一条.幼儿园的位置变更不合理,规划位置车流量较大,存在安全隐患。
第二条.机动车道的变更使二期商业的车辆挤占一期车库入口路段,将造成人车混乱的局面,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原规划中一期垃圾站旁部分绿化用地划归二期商业用地,涉嫌变更一期红线。
第四条.原规划的一栋塔楼变现规划的两栋,完全遮挡住梅岭公园山体,并与一期2栋靠得很近,小区的整体景观和采光都受到严重影响。
第五条.原二期商业的垃圾处理规划在现规划中无法找到,这是要共有一期的垃圾处理吗?如果是商业与一期的共用有个垃圾收集处理站,那将会给一期的居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第六条.原规划的商业面积在现规划中大幅缩小,与开发商前期卖房的宣传严重不符。
第七条.装卸车位的规划不合理,存在扰民因素。
第八条.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并请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公布开发商提出变更的理由和变更后的各种参数。
第九条.大面积的变更改变了规划条件,使得内部交通组织、地下室出入口、消防车道等规划条件都改变了,这些都影响到我们业主的切身利益!
梅岭国际业主
2018年4月20日
反对二期变更方案
与开发商前期卖房的宣传严重不符,商业的原规划在一期建设的时候就做出来了,买完一期,看到梅溪湖区域的住宅价格好卖,马上跳过二期商业开发三期住宅,买房的时候商业的规划就是作为宣传的主要对象,没有配套的商业配套的幼儿园,谁会选择买这里的房而不选择附近配套成熟的房?现在商业一栋变两栋,幼儿园调整到商业地块的中间,这些规划调整我们严重反对!
就怕公示只是形式。
坚决反对开发商毫无诚信的无耻行为!!
梅岭国际开发商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每天晚上渣土车来来回回,非常扰民!我们业主签名反映情况,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却不受理,各个部门推脱责任与不作为!
未经专家论证和利益相关者同意,坚决反对变更原规划,且立即停止施工
还在公示期就日夜施工改规划可见政府有多么不作为!监管形同虚设!
坚决反对更改
与开发商前期卖房的宣传严重不符,商业的原规划在一期建设的时候就已经公示,卖完一期,看到梅溪湖区域的住宅价格好卖,马上跳过二期商业开发三期住宅,买房的时候商业的规划就是作为宣传的主要对象,没有配套的商业配套的幼儿园,谁会选择买这里的房而不选择附近配套成熟的房?现在商业一栋变两栋,幼儿园调整到商业地块的中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些规划调整我们严重反对!这种规划变更也严重影响到梅溪湖的总体规划,严重损害了业主利益,增加开发商自己利益和某些资源利益!
坚决反对擅自变更
坚决反对擅自变更
湘江新区和雄安新区的不同点就是,雄安新区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而湘江新区的开发却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以既得利益为主要方向,看看好好的生态梅溪湖都变成水泥森林了。梅岭公园作为梅溪湖连接高新区的绿色屏障,现在已经被开发商水泥森林包围。为了开发商的利益,一栋高楼变两栋,好好的山体被遮得严严实实,这样的规划变更主管部门也轻松通过,百姓的呼声永远听不见啊?
坚决反对变更规划!
我们老百姓任人宰割
坚决不同意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请政府部门一定要有作为制止开发商的违规行为!
请给我们老百姓做主吧!坚决反对变更规划
坚决反对!开发商太可耻!
坚决不同意开发商的行为!
这个规划变更得好,充分体现地尽所用,完美实现了土地开发价值,还可以更好地调整下。
反对变更!
2018-04-20 15:3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