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6年6月18日投诉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广生塘社区-星湖湾一期高层-5栋2904户顶层的违章搭建!
现2017年9月27日请问现在此处违章搭建进展如何的?相关部门后续是否会安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处理!附图(长沙县关于违章建筑物处理明文通告!)
长沙县政府是否已收到相关部门的反馈?这处违章搭建已经存在15个月之久(2016.06.18——2017.09.27)县政府是否会采取行动?还是继续对投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如得不到一个有效的进展或结果!我将持续不定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相关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持续投诉举报此次事件!!以维护我的合法正当权益!(请问对于这种通过合法正规途径的投诉相关部门是否会屏蔽或有次数限制,或本人会不会受到………)
如此投诉给相关职能部门产生影响请望唔介意!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习总书记的带领中我们社会越来越和谐!美好!
2017.09.27
附件1:img_20160703_123812.jpg
附件2:img_20160703_123812.jpg
网友:
您好!
您于9月27日关于“2016年投诉违章搭建问现进展”的来信我局已阅办,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投诉的星湖湾高层一期5栋2904违建的情况,我局于2016年12月2日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送达,限其7日内自行拆除星沙街道星湖湾高层一期5栋2904号违法建筑,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拆除,也未在法定期限申请复议或诉讼,后依法下达催告书,催告当事人于送达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因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我局于2017年7月14日在湖南日报进行了登报送达,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公告送达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登报2个月(2017年9月14日)后,违法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自行拆除,本机关正在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84879045)。感谢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17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