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3新政出台后,本着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原则,刚需人群喜大普奔!一个户籍家庭两套,确实比较合理。但从10月13日出来的关于923新政细则的解释,长沙市本地未婚户口和父母在一起的,基本没办法买房了。本地已婚户口和父母在一起的,父母和子女相互之间买房不受影响,未婚和父母在一起的(相信这是绝大多数未婚年轻人的情况)必须独立立户或者转入集体户才能买房,但是长沙的户籍制度根本不支持子女独立立户,也不支持本地户口按人才新政户口转入人才中心,并且很多单位没有集体户口。所以未婚的长沙本地人,大部分买不了房!本地未婚的年轻人,很多正准备组建家庭,或者从家里独立出来,房子正是刚需中的刚需,新政出来后,外市的,外省的能落户买房,本地的刚需反而堵死了,这合理吗?
确实是的,未婚的都等着买房结婚。
若此次细则解释属实,同问政府,此政策是否涉嫌严重歧视本地成年未婚人群!
单身无罪!要求给与未单独立户的长沙市户口成年未婚人士正常公平的基本购房权利。
房子是用来进行正常买卖,用来住的!
支持新政!
但请饶过,无法独立分户成为个人家庭户、挂靠成为集体户个人,这一类的本地户口刚需未婚者!
9.23新政确实把本市的人才和本市未婚青年买房的愿望拒之门外,他们才是刚需人群。
尊敬的领导
我是硕士毕业留在长沙多年,户口与父母在一起是长沙的,父母名下5年前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下来较晚现未满3年。现在我自己准备购买名下第一套房子作为婚房,却发现按新政要求没有购买资格,公积金交了多年也没有用。看着身边外地的集体户口同时顺利买房,我自己一个地道的长沙人却不如外地人,没有资格购买第一套房子,感到不太公平。
请问我的情况是否政策是否应该给予考虑,如我要买房应该如何操作?看着房价天天上涨,希望领导能给予尽快考虑,让我这个地道的长沙本地硕士买上属于自己的房子,谢谢!
2017-10-16 18:2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