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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交警队与县城管队不作为

2018-5-8 7:06:07发布67次查看
我是一位65岁以上老人,住老汽车站木鱼巷8号。今天下午去了一趟沙河市场,返家途中在汽车桥上(319国道)碰到了闹心的一件事(被一辆逆行的摩托车碰伤了右脚. 该车没有牌照),该车驾驶员不但不道歉,反而恶语相向走了。虽说问题不大,但是很疼。
我记得早在去年本人曾数次以“宁乡县城怪事多” 为题在贵网发表过几篇文章,也相信贵网将此文转给了宁乡有关部们。但有关部们对沙河桥与汽车(319国道)桥摩托车逆行问题不闻不问,一直仼其至今,令人气愤的是宁乡交警在汽车桥西侧查扣摩托车时对逆行者听之仼之。我们老人认为在桥头两侧设立象步行街一样的冂字形路障那么难吗???这样一来他摩托车想逆行也困难些吧!这样我们老人也许会安全些吧!
当然,我不知道这事是交警队管?还是城管队管?但知道逆行交警有权过问,只能麻烦贵网了!
1、被撞了,你应该报案,不管是交警还是城管,不可能凭空知道你被撞了。
2、摩托车逆行,用冂字形路障,那么顺行的能够过去吗?
3、加大打击力度是重点,但象你一样都不报案,交警部门如何才能打击。
以上非官方答复,勿过度解度。
放屁,撞得不算太重就去报警?吃饱了撑的?都象你一样那交警就惨了。本人试问你2条:1. 难道逆行是好事?不应该制止与纠正?2. 象步行街一样设置冂字行路障为什么不行?既阻止了摩托车通行难度又对步行人员无碍,我怀疑你也是一个典行的经常逆行人员。
2017-07-21 17: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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