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7月13日在网络平台“去哪儿网”购买了4张2017年7月28日由长沙黄花机至海拉尔东山机场的机票,总费用为人民币5560元(含机票1190+50建设费+ vip休息室、燃油费、保险),由于自身原因当时未看清将2017年7月28日订成2017年8月28日的机票,后来通过改签将2017年8月28日改签成2017年7月28日,同时支付改签差价和手续费人民币3668元。之后又订了2017年8月4日由海拉尔东山机场至长沙黄花机场的机票人民币7356元,回到家后去哪儿网将行程单与增值税发票,通过申通快递、ems、宅急送等三家公司邮寄给我,前前后后到8月20日才收齐全部票据。8月21日哪到单位报消时,内审股长说7月28的机票与行程单不符不予报消(7月28日的机票价格为1240元行程单为917元),找“去哪儿网”客服理论多次未果,后来客服说要打单位不予以报消的证明盖上公章上传给公司再申请补偿,待我将证明上传给“去哪儿网”后客服回复无法申请补偿。直到目前为止单位一直未给予报帐特请红网帮忙!
附:机票、行程单、快递图片
红网《消费者维权》通过栏目组的帮助当天得到“去哪儿网”的客服回复说尽快给我处理,但当天晚上客服又回复说无法处理,(注:客服经常晚上回复,已经离普到晚上00:59分回复)难道因“去哪儿网”的原因导致无法报帐,要求重新邮寄行程单就那么难?望红网《消费者维权》栏目组再次帮助。感谢!
2017-08-30 23:1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