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香山巷93号居民,我们这一栋楼共住十户,现在所住十户里面有七户是从前面住户手中购买的二手房,我们十户都有正式的房产证,因为买房较早,大家都不知道还有国土证要办,所以一直没有国土证,这种房屋能够在房产局自由交易,那么这就意味着这十套房子是合法的,是被政府认可的,但从不动产登记以来,这十套房子就不能再交易了,我们跑遍了所有的部门都没有结果,得到的答复是土地是集体土地不能办不动产证。我们想问有关部门:①为什么要允许承建单位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当年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②为什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子要允许其在市面上正常交易那么多年?让我们以为买到了手续齐全的房屋?③既然让其自由交易了,为什么不让其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我们也愿补交合适的土地出让金)
小产权房不能交易
2018-02-05 23:4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