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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一桥东侧交警渎职行为

2018-5-7 13:03:20发布14次查看
胡市长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阅读我的信件。
3.3日晚8时30分,橘子洲大桥西往东方向东侧马路上一名女子情绪激动坐在马路上。严重影响交通通行,同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本人将情况反映至事发地两百米处的交警亭,当时交警亭有三名穿制服的交警同志。得知情况后,三名交警不以为然,称不是自己的管辖区;第二次向交警同志求助,并提出随时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下我们普通市民都在关心为什么仅两百米的交警同志却不为所动?他们没有出门,没有通知仅两百米距离的其他片区同事,而是不屑的让我们自己打110、122,继续玩手机,那他们的职责到底是什么?我希望这件事情得到相关部门处理,并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
张邓宇: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支队天心大队于4月8日上午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我支队天心大队已将您反映的问题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在大队会议上表示,执勤民警对于群众求助和反映问题的情况,执勤民警应热情接待,对于本辖区的问题应进行解决,如不属于本辖区应向上级机关进行汇报,由上级机关通知其他部门进行处理,不能对群众进行推脱。我支队天心大队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要求辖区中队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整改,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同时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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