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宁乡县巷子口镇党委书记侵害群众利益!

2018-5-7 0:50:25发布36次查看
尊敬的市委、市政府领导:
你们好!
我叫陶其明,宁乡县巷子口镇直田村二十五组村民。首先,非常感恩你们为美丽乡村建设作出的贡献。
在湖南卫视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热播之际,火爆的全民热议将“贪腐”和“懒政、不作为”话题推向高潮,众所周知,剧中的“大风厂”在某些贪腐官员的推动下险遭强拆,所幸关键时刻老检察长以耋耄之躯固守法律底线,保住了工人们用血汗筑造起来的“大风厂”,也守住了法律尊严。
今日泣血再诉,实属讽刺,我大家庭的经历和“大风厂”何其相似,但却因为缺少一个为老百姓撑腰的“老检察长”,我居住了二十多年的老房子在一群漠视法律、毫无党性的基层党员的夹击下沦为强权的炮灰。2016年11月3日,宁乡县巷子口镇及县城管局等一百余人在该镇党委书记喻林义的组织下,不顾我大家庭合理合法申诉,启用挖机摸黑将我一楼加建门面化为一片残骸。至今家园遭毁,财产去向不明、货物积压、留宿街头188晚,过往百姓无不唏嘘!
此次强拆,是老百姓的悲哀,是“法治中国”的败笔,留下的问题和“后遗症”更是令人发指!
一、强拆后,建房证上的合法面积为什么凭空少了三十多平?
我房屋始建于1992年,于1994年取得建房证,建房证上明确规定面积为165.3平方米。因建时资金困难,主体建筑只建成了138平方米,后在一楼加建了门面经营超市,构成了建房证上规定的165.3平方米,并构成了几十年的居住、经营事实。
我房屋及加建的门面均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主体建筑和加建门面均在建房证的合法范围内,前后与公路留足了距离,符合路政要求,当时尚未颁布《城乡规划法》,农村房屋在建房证规定的范围内扩建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建时及建成后的十几年里往届政府无任何异议。再者,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政府不能用今天的法律去规范过去的行为,又岂能如此简单粗暴地将我房屋判定为违法建筑?
更让人义愤填膺的是,强拆后,我建房证上的合法面积(165.3平)还剩130多平,还有30多平凭空消失,这30多平我问谁要去?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到底还有没有法律效力?基层强权当道,农民的合法土地到底还有没有保障?
强拆中,我失去的30多平的合法土地到底该怎么解决?!
二、强拆后,我的合法财产去哪里了?
拆前,我反复和巷子口镇镇长唐正以及副镇长陈义军沟通:这些建筑材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购置的,有重复使用的价值,再者我家经营超市,货物种类繁多,容易产生毁损,所以,一定要自拆而不能强拆,不然损失不可估量。
但是,这些基层干部根本就没有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强拆当天启用重型机械(挖机、氧割等)摸黑挖走7张卷闸门、3个大玻璃窗柜,将我一楼加建门面化为了一片残骸,拉走满满7大货车。痛心!
拆前我们反复要求自拆,副镇长陈义军却称:“我们赶时间,到时候赔你们就是...”但拆后,面对我们的18万元的损失清单,从副镇长到党委书记均相互推诿、变相抵赖,如今这些财产不知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物权法》到底还有没有法律效率?农民用血汗钱购置的合法财产到底还有没有保障?
强拆中,我损失的18万元财产到底该怎么解决?!
三、强拆我合法房屋后,为什么违法建筑反而堂而皇之地屹立不倒?
2016年11月3日,巷子口镇政府及县城管局等一百余人强拆我房屋时,在当地引起了轰动,不仅仅是因为规模之大、手段之粗暴,老百姓更关注为什么与我房屋仅一马路之隔的堂而皇之霸占公路的非法建筑却屹立不倒,同样,为什么还有一处房屋拆后镇政府迅速帮其恢复了原样,并再次帮其搭建了一个超出80平方的违章雨蓬?几百米范围内,三种办事方式,三种不同结果,这里面到底鬼有多大,水有多深?
众目睽睽之下,毫无顾忌地用强权代替法律。中国共产党巷子口镇党委到底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党组织?该镇党委书记喻林义到底是坚持原则,还是公然破坏政府公信力?到底还能不能公正、公平地为巷子口人民服务?
时间过去了近200天,从严寒步入酷暑,每次副镇长前来协商好,都被喻林义一票否决,并再无下文,请问这位喻林义为何如此有恃无恐?
如果一个农民连脚下的合法土地权益都维护不了,连合法合理的申诉都要受到阻挠,美丽乡村建设何来公平、公正?美丽乡村建设又如何长足发展?
我上有78岁老母亲,下有半岁孙儿,如今,财产遭毁,货物严重积压,生活困难重重。我们已经拿出来充分的诚意来配合镇政府工作,但至今却看不到镇政府解决问题的诚意,更看到不到任何解决问题的实质性方案,我们迫切地需要一个完整的家,恳请上级领导尽快帮我落实土地确权和财产赔偿问题!坚决拆除真正的违法建筑!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这些不作为、乱作为人员!盼佳音!跪谢!
声明:网络发文也好,信访也好,都不是我们的目的,曝光镇政府顶风批建的某栋非法建筑更不是我们的目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生活都不容易,但我非常不愿意含冤背上“妨碍交通”的黑锅,曝光的目的无非是陈述事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只希望这些漠视百姓民生、掌握决定权的“父母官”能体恤民生,真正替老百姓解决问题。我祖祖辈辈生活在此地,如果连脚下这片合法的土地都保护不了,何来脸面在此生活下去?我坚信,黑暗角落里的势力总会被打压下去。喻林义,你不要把冒险蛮干等同于实干,不要把坚持个人执念等同于坚持原则,不要台上唱得好听,台下却做得难看,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做得好不好,百姓讲了算!我不管你有多强势、多流氓,此事不解决,我以我血荐家园!特此声明!
陶其明
2017年5月8日
纪检委应该的多下乡查一下,老虎必须打,苍蝇也要拍
2017-05-12 20:34:52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